别爱我,没结果。
但凡是个正常的雌虫,都不会想去触这种雄虫的霉头。
——
但假如有一只雌虫能鼓起勇气,站在离陆墨不到一米的正前方,仔仔细细地观察陆墨的眼神,他就会发现那双看似阴骛的绿眸深处,充满了绝望、悲伤、茫然。
据说人在临死前,脑海里会闪过无数的走马灯。
陆墨觉得自己虽然没死,但也已经奄奄一息了。
在这一刻,他想起了很多人,很多事:
买了十年彩票终于中了一次亿万大奖,结果跑去兑奖处一看发现是上期的号码。
上班时突然收到千万拆迁款,高兴地冲去办公室把早就看不顺眼的老板痛骂了一番,三分钟后银行以转错人了的理由收回了拆迁款。
寂寂无名的小主播突然收到一千万打赏,以为终于财务自由的时候,平台通知她是土豪手滑。
陆墨又想到了一句名言:
我本可以忍受黑暗,假如我不曾见过光明。
同理。
他本可以忍受贫穷,假如他不曾暴富过。
——虫族这个种族真是太奇怪了,太奇怪了啊!
陆墨实在想不通,哪怕他一句话触及了这个社会的底线,哪怕他引起了如此大的轩然大波,一旦他成了A级雄虫,好像一切都揭过了。
没有虫在意他说了什么,做了什么,他的存在本身就是真理。
难怪这里的雄虫都成了这样,惯的。
周围已经变成了欢乐的海洋,陆墨只觉得人与虫族的悲欢各不相通,他只觉得吵闹。
穿着斗篷的小虫在他怀里拱来拱去,银色的双瞳新奇地看着他如今的新模样,脸色因为激动而微微红了起来——他那巧克力的肤色能透出红晕属实不易。
“阁下,您变得越发高大了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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