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曼是臻谛集团的千金,含着金汤匙出生,分化成了Alpha,臻谛未来的大老板。
她在哪里,聚光灯就在哪里。
就算哪天沈曼左右脚踩着不同色的高跟鞋出门,那也是潮流。
退一步说,即便只凭沈曼的长相,不受瞩目也是难事。
从前还有杂志写她美艳得具有攻击性,玫瑰配她太艳俗,她是人间牡丹花。
群芳中以牡丹为第一,故世谓花王。
按这意思,只要是沈曼在场,其他的女明星也好,名媛也好,就只有当洗脚婢的份儿。
“人间牡丹花”
对着电话那头不知道是谁的人说了一句妩媚的“Bye~”
,一个音恨不得转成山路十八弯。
沈曼挂了电话,食指朝着阎毅的方向点了几下,涂成鲜红的指甲亮得反光,“你怎么把小拖油瓶带过来了?”
“小拖油瓶”
是沈曼对洛曦川的称呼。
从她第一次到阎毅家里做客,她就一直是这样称呼洛曦川的。
“我饿了,我叔叔带我来吃饭。”
洛曦川一说到“我叔叔”
这三个字就来了底气,仿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特权。
说完了,洛曦川的目光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阎毅的身上,又在一瞬间满溢欢喜和爱慕。
这个眼神让沈曼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她心想,这个小眼睛的小兔崽子到底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灵的眼神的?老娘第一回见他,他还是个鼻涕虫。
洛曦川的这个眼神把沈曼惹不舒坦了,沈曼就更想说点话往洛曦川的痛处刺,“小拖油瓶的嗓子还没好呢?以后还唱不唱的了歌哦。
阎毅白给你建个公司了,钱全打水漂了。”
洛曦川还没开口,阎毅就先说了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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