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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她不溜,一定会被当做犯人抓起来,和皇妃的势力比起来,她肯定是弱中之弱,不被当做替罪羊砍了才怪呢。
一路上花雅只要看到长相平庸的男人心脏就一阵狂跳,她实在后悔自己挑了一件鲜艳的鹅黄长裙。
如果当初她有预见的话,选条灰灰素素的素麻长衫该多好。
不过有一点让她稍有欣慰,那就是,穿着这件价值十两纹银的昂贵衣服,花雅没有付钱……
花雅在一个摆地摊的老婆婆那里买了双绣花鞋,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烧了旧衣服和沾了血迹的鞋子,以免留有蛛丝马迹,烧了以后她又有些后悔,她不应该舍不得烧掉新衣服,不然穿着这件制衣坊独有的孤品,照样很容易成为嫌犯。
女人啊,总是干些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傻事。
花雅走了一路,确定没人跟踪以后,总算是稍微放下了心。
不知不觉竟快到了皇上住的宫殿,高高的城门前又排着一队等待受封的秀女们,这些秀女可是经过层层选拔得出的出类拔萃的人物,每个人都丑到了一定境界。
花雅突然之间明白了祭千澄为什么对选秀不太感兴趣,不是他改邪归正变成君子了,而是稍微好看的女人要么被毁容要么被干掉了,剩下的残花败柳,祭千澄那样高眼光的娇贵男人可看不上。
耀眼的知名女作家
“鸟鸟,我们,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吧,刚才太紧张,现在放松下来,我腿都软了。”
花雅摇摇晃晃地排到秀女队伍的最后一名,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,长长地吁了一口气。
前排那人闻声转过脸来,与花雅四目相交,两人大眼瞪小眼,良久,花雅失声喊道:“李大虫?你怎么在这里?”
“嘘!”
李大虫连忙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,看到花雅出现在这里,她的惊讶绝对不比花雅少,“小声点,千万别泄露我的身份!”
“噢噢,可是你为什么在这里呢?”
“那是因为,因为……”
李大虫咬着嘴唇,一张胖脸红扑扑,连同鼻尖那颗光芒四射的大黑痣都闪烁着苹果般绯红诱人的光芒,“人家对陛下一见钟情,上次在锦绣居看到陛下那风姿绰约的绝世芳华,一直夜不能寐,难以忘怀,于是偷偷跟踪他,意外地发现他是皇上,又意外地发现他在举办选秀女的活动。”
李大虫激动地揪住花雅的衣领,双眼亮如激光炮。
“他突然办什么选秀,一定是对我余情未了,想揪出我的行踪来!”
“他和你哪里有什么余情……”
“我就说嘛,像我这样耀眼的知名女作家,就算是全身涂黑,藏在暗无天日的下水道里,假装成人神共愤的丑八怪,也无法磨灭我身上万丈的光芒。
我就如同黑夜里的启明星,给了空虚无助的陛下足以照亮心灵的惊人光辉……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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