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他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与我在吻中一起长眠,也好过他一人独吞。
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掉下来,流在他脸上。
我有多爱你呢?我的道长。
从你当我的垃圾桶听我那些无聊的心事开始。
从你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一直哄我开始。
从你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不管在做什么立刻神行到我身边开始。
我就已经决定了,不能同生,也要同死。
秦时雨,你还没有告诉我,你是否爱我。
他不会再回答我了。
我贪婪的吸着他的味道,我失去他了我失去他了,这是我唯一的想法。
不,我不会失去他。
我把他搬到卫生间,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褪去温度。
面对他我真的做不到像对王平一样干净利落,加上四周已经停止了装修,我只好用了厨房里的厨具。
我肢解得乱七八糟,尸块一点都不均匀,除了他的头,还有我默默藏起的一只左手。
我拿出包里的戒指戴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,把这只手包好,他的手指纤长,之前被绑着拷着不好戴,现在终于戴上了。
有点松,没关系,反正不会再有人抢走你。
听说,婚戒要待在无名指上的原因是,无名指有一根血管直通心脏,环住了无名指,也就环住了一个人的心。
现在,我却再也听不到你的心跳了。
分完尸已经凌晨三点。
我不再哭泣,不再颤抖,不再软弱。
因为那个愿意为我遮风避雨的人已经不在了。
我穿上衣服,带着秦时雨的尸身来到了宠物殡仪馆。
熟门熟路,心情全然不同。
这样我们就在一起了,我想。
不,不够,暂时还不可以让人发现他们失踪了,不然,很快我就要和冰箱里的秦时雨分离。
那是我所拥有的,最后的他了。
我拿出秦时雨的手机和王平的手机。
王平的手机我已经知道密码了,秦时雨的手机密码却怎么都不对。
不是他们确定关系的纪念日。
不是秦时雨的生日。
不是王平的生日。
我烦了,随便按了几下,锁,解开了。
我按的是1111发完短信就已经把两部手机的卡取了出来,关了机。
我收拾了房子,找出秦时雨房间里的旅行箱,把秦时雨的衣服都放到箱子里,还有秦时雨的笔记本电脑,放到车上。
收拾好了一切,我把去了趟银行,把一万块钱打到了秦时雨的卡上。
然后把我的衣服都搬了过来。
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。
出了这种事情,双方父母断然不会报警,也就不会发现他们已经死了,不会当初失踪人口处理,父母们想瞒都来不及呢,顶多也就是上门兴师问罪。
只要让别人觉得他们还活着,就好,能拖一年是一年,而且没有他,我未必活的过一年,我只是想为自己多争取一点和他最后在一起的时间罢了。
两天后,果然有人来敲门,我从猫眼里看到,是两个老年人,或许他们本来应该是中年人,脸上是掩盖不住的疲惫。
我开了门,他们见到是一个陌生的姑娘,疑惑的看了我好几眼,我解释说我是房子的租客,早已经付给房东一个季度的房租,还把银行转账单给他们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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