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帅抿唇笑笑,还没张口说话,一圈男生女生开始起哄:“还能怎么知道,喜欢你呗。”
“在一起,在一起……”
十三岁的路诗还不懂什么是爱情,但她知道她并不喜欢郭帅,不过郭帅的钱她是喜欢的。
她坐了五个小时把头发拉直了,店员说好的药水不伤头发,她毫不吝啬的选了最贵的,店员满脸堆笑的说要送她三次护理。
那天从理发店出来,酷暑的下午很是闷热,她一头齐腰的长发披散着不一会就汗流浃背,她选择性忽视这些不适,晚上睡觉为了不压到头发,煞有介事平躺着,将头发散射型铺开,那晚她不时将手指插在发间,捋顺又捋顺,不厌其烦,天哪,我的头发也太顺滑了,简直跟明星的头发一样……
事情在初三上学期变得微妙,路诗慢慢变成学校的焦点人物,她本身就白净漂亮,打扮一下就更出挑,她开始收到很多情书,有同级的也有不少高中部的,她并没有回复过任何一封,不过能被很多人关注路诗还是很开心的,自从父亲去世后,这种被人们喜欢的感觉真的久违了。
微妙的起点从郭帅提出“拉手”
开始。
那天九点补习结束,郭帅特意让路诗送她到院门口,家属院的路灯坏了几盏,路诗拎着手电筒和郭帅并排走在水泥路上,步伐交错间,他忽然说:“我能拉你的手吗?”
路诗蓦的抬头看到郭帅肉呼呼的胖圆脸,在晦暗光线下模糊不清,呃,虽然还不懂爱情,但她对于男生的颜值还是有自己的审美,路诗吁出一口气,明知故问:“为什么?”
郭帅笑得有点不好意思,拉过她的手握着:“全班都知道我喜欢你。”
“可我不喜欢你,”
路诗将手猛的抽了回来:“明年就中考了,别耽误了学习。”
“以后补习完你送我出来,”
小胖依然温笑着:“每次补课200,你让我拉下手……”
路诗动摇了,拉手好像也没什么,好朋友也会拉手呀,邵阳哥也拉过她的手呢。
当然,那时的她心底还有些不敢拒绝郭帅,她已经习惯了每周都有新衣服穿,也习惯了脚上的耐克阿迪,鞋子每季都会有新品,没了钱可不行,想想床底下的老布鞋,她怎么可能再穿回脚上。
十月,于邵阳生日,路诗花了六百多块给他买了一双三叶草板鞋,白色的,和郭帅的那双一模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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