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正他从来都没和她客气过。
胡绯箩还真就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、一动不动地看着白之秋吃起了“萝卜开会”
。
她家相公可真耐看,连掰萝卜的动作都这么优雅,不愧是大学士家的公子。
她终于理解那天街上会什么会排那么长的队了。
半晌。
“我就有这么好看?顶饱的?”
“然也,然也,正所谓秀色可餐嘛。”
她将杯中女儿红一干而净,呆呆地道。
闻言,白之秋脸上露出了不知是喜是忧的神色来,最终,具化作淡然一笑。
“姓白的。
我胡绯箩整整记了你十年,梦了你十年,找了你十年,在今天,终于如愿以偿嫁给了你。
你知道吗,我有多高兴?在没见到你之前,我其实特别害怕,害怕你不喜欢我,害怕你看中的,只是我京城胡家第一大商号的名声。
可是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,因为我知道,你也是喜欢我的。
真好……呵呵,真好!”
胡绯箩显然酒量不济,这酒品嘛,更显然不怎么好。
“这十年来,你有没有找过我?我一直都在等你。
你说过会回来娶我的……你说过的!
当年我发现你的时候……”
“我昏倒在洛水河边,脸色煞白,全身湿透,额头滚烫,还说着胡话,一直在重复着不可能三个字。
然后你……”
白之秋熟练地把她后面的话接了下去。
“咦?你怎…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?”
废话!
老子听了这个老套又俗气的故事不下几百遍了!
当然,他没有这么回答,“因为,我也记得我的小萝卜呀。
我一直都将我们之间的约定放在心头捂着呢。”
“原来你也像我记着你一样记着我。
我就知道,以本小姐的眼光一定不会信错人的!”
胡绯箩一把扑进了白之秋的怀里,很是心满意足。
某白的老心脏噗通通地快跳了几下,很想把他身上软软的一坨揪起来,在耳边告诉她——喂,你扑反了。
日常设定应该是她抱着他才是。
可是他并不是一只小气的兔子。
更何况,偶尔被反扑的滋味还不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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