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博言昨晚做了一件特别丢人的事,他打了卓诚的电话,问他,“我要追余笙,你有什么建议吗?”
卓诚在那边乐半天,狠狠地嘲笑了他一顿,“哟哟哟,那是谁说的,没打算追人家,这么快就打自己脸,您这好歹缓几天啊!”
巴拉巴拉嘲笑了一刻钟,然后才发表了高见,“这追女孩子嘛,送花看电影,万年不变的主题,当然,您老逼格高,要想玩点儿高级的,我也没意见,这事儿没什么准则,要的就是快准狠,一举占领高地,剩下的慢慢攻占,千万别犹豫,放心大胆的上,畏畏缩缩的都是脑子缺筋的。”
姜博言觉得卓诚难得有点儿高见,虚心地接受了。
这时候的确是得乘胜追击,一举拿下。
他一大早就去了学校,打算陪余笙上一节课,结果人压根儿没来。
不过收获倒是不小,教写作的老师,上课夹着一沓稿纸进来的,声音洪亮地里叫了声,“上课!”
然后把稿纸一一摊开放在桌子上,手撑在桌子上问:“上次我们写作的主题是什么?”
一群人稀稀拉拉地回答,“我最讨厌的人。”
老爷子点点头,“很好,现在我来念几篇范文,大家注意听,一会儿我叫人起来点评!”
老爷子把眼镜拿下来擦擦,然后又戴上,眯着眼睛去看那一沓稿纸,从中抽出一份来,“甲班余笙,写的很有特色,我来给大家念一段。”
说完清了清嗓子,扫视了一下众人,大家对此早已见怪不怪,点点头,吃饭的吃饭,睡觉的睡觉,场面其乐融融。
姜博言挑了挑眉,本来打算走了的他,又安安稳稳地坐下了。
“我最讨厌大师兄,他眼睛像刀,又冷又利,有时候他看我,我总觉得他能用眼神剥开我的衣服,而且怀疑他是不是能看见我穿了什么内裤……”
姜博言只听了这么一句,直接靠在椅子靠背上笑了起来。
教授念了一段,然后放下,随手指了个学生,“你,起来说一下听后感,写的怎么样?”
姜博言左右看了眼,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,他揉了揉自己笑僵了的脸,对着老爷子点了点头,评价说:“嗯,很形象,很生动!”
☆、第14章
余笙起床接了个电话后用了生死时速去洗漱换了个衣服,然后冲下楼梯,打算开着自己的“小毛驴”
去赶着上最后两节课,以挽留一下自己即将要失去的五好学生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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