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珊心想,要是你丫的给我出资花钱你看看我会不会居身自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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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句话说,要是让你攥着韩美美的工资卡,我看你还要不要阔野视角放纵情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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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锦后来还是答应了王珊,但是直到三天后我们在汽车站碰了面才知道,她之所以答应去皖西大山,完全是因为那地方偏僻。
因为这次旅行除了王珊和文锦,还有第三个人。
文锦的小男朋友——林志。
林志是个消瘦的小男生,皮肤白皙、满脸稚气。
林志比他们小一届,这时间应该还有课程,肯定是旷课偷跑出来玩的。
因为林志还没身份证,不能陪文锦去远的地方,所以只有加入这趟踏青的旅行,两人才好明目张胆的相依相爱偷食禁果。
只可怜王珊却无辜地变成了高压电灯泡。
候车厅里,文锦鸵鸟依人的靠在林志的怀里,嚼着口香糖摆弄手机。
看见王珊时,她忙坐立起来吐掉口中的口香糖,两眼如同扫描仪一般上下打量王珊一通。
然后夸张地尖叫道:“大珊妹子是你吗?呕迈嘎!
太美了这身。
你穿这么漂亮出场,是打算来抢我家男人的吧。”
文锦说着反手抱住林志,故作芥蒂而娇屈不展的的样子,瘪翘着嘴。
其实王珊只是穿了一件蓝色t恤和短裙,可能这身行头是比那种寡妇装校服受看些,但绝对没有让人容颜泰转的奇效。
文锦就是这种神经大条的女人,什么时候都处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亢奋状态中。
他的声音几乎能掩盖车站的语音广播。
“你的小鲜肉我可看不上,瘦不拉几跟殃黄瓜似的。
我喜欢那种拥有宽大怀抱和腱子肉的形男”
说完王珊又害怕伤害到林志,转过脸对他尴尬的笑了笑。
林志也不介意,忙站起身腼腆地向她问好,叫了声珊姐。
林志的个头和王珊差不多,在高二的男生当中这个身高可不容乐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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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王珊目测,这孩子除了白净一点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,说是小鲜肉倒也不为过,只是当男朋友来疼就有点勉强人家了,拿他当弟弟还差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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