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有男人为她新手做羹汤?
常笑瞬间惊喜了,不能牵着男友的手一起逛服装店的遗憾瞬间被击飞了,连忙点头,“好啊!
真没想到你还会做饭。”
“一个人生活,这是必须学会的。”
范斯哲很谦虚。
少年时候他也有叛逆期,不顾父母的反对,一个人远离家乡、远离父母外出求学的时候,很多事情都要自己处理,虽然因为成绩优异有一定的奖学金,但那些钱并不能够满足少年时代的十分挑剔的想要享受的生活,而机器保姆做出来的东西,他根本不能接受,这才练就了极少数赫纳斯人才会的厨艺。
即便,在工作了很多年、领航外出多次之后,他对生活指数的要求已经降低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,但时不常的下厨也是改善自己心情的一种很不错的方式——尤其是在每次领航外出的结果都是失败的时候。
不过常笑显然把他的这些话当做了他现在生活的写照,想了想,范斯哲一个人生活,工作还那么辛苦,有她去送饭的时候难免会觉得很省事,加上她自认手艺不错做出来的味道很好,那么范斯哲喜欢也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想明白这些,常笑对于之前被迫答应给他做了那么久午餐的事情释然了——一个人在外,肯定多有不便,如果是她一个人远离家独自生活,若有人肯帮她做饭,她一定抓住这个浮萍再也不撒手了吧?
将心比心,常笑不再纠结送饭的事情了,并还有了以后如果不忙,可以多给范斯哲送些吃食的想法,毕竟现在也是男朋友了,总应该比之前上心一些的!
站在蔬菜柜台前,范斯哲认真的挑选着那些菜,看着常笑精打细算的模样,微微勾起了嘴角,指了指葱蒜之类的东西,问道:“有什么忌口吗?”
“我不挑食。”
常笑严肃的点点头,“我妈从小就教育浪费食物要被雷劈。”
“那很好。”
范斯哲不由得嘴角挑得更高,“那……哪怕是不挑,也总有更喜欢的吧?”
“我喜欢吃鸡蛋、黄瓜还有土豆,肉的话没区别。”
常笑努力的想了想,“味道上比较偏爱咸味的,甜食我不是很爱吃。”
范斯哲点了点头,迅速挑了几个土豆又买了几根黄瓜,顺便还抓了几颗洋葱,熟练的走到一边那服务员称好贴上价钱后,才拉着常笑又到了肉类柜台,买下了一块牛里脊,“我们两个吃,一荤两素一个汤,够吗?”
“够了!
浪费是最大的犯罪!”
常笑飞速的点头,盘算了一下自己以往做她和范斯哲两个人的午餐所用到的材料,立刻说道:“其实我觉得,你买的这些东西还多了,我估计做出来我们两个人也吃不完,大概会剩下的。”
范斯哲也没有在意,只是简单的给可能出现的剩菜找了个出路——“没关系,晚上可以当做夜宵吃掉。”
如果吃过饭后真的要进行某些限制级活动的话,我相信剩下的那些东西做夜宵恐怕还填不饱他的肚子。
原本说是来送范斯哲的,不过后来答应了人家的告白,一起去看电影了,眼看着若是去范斯哲家里一起做饭恐怕时间更长,常笑在结账的时候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,声称和范医生说好一起吃顿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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