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,庄斯展用他那专业的耳朵听着林子聪的歌声。
庄斯展早前听过林子聪的唱片,不过现代电脑技术太过先进,任何破锣般的声音都可以修到完美无瑕,作不得准。
现在听现场,论歌艺,他给林子聪打七十五分,若论舞台表现力,他给林子聪打九十分。
庄斯展一直觉得林子聪是个偶像,就算他会作曲作词,在庄斯展看来那些作品缺少上乘之作。
听现场,他发现林子聪声线较薄,如果训练了四年都是如此,想来也无法有更大突破。
但是让庄斯展惊讶的是林子聪的现场表现力,林子聪有舞台上极有动感,抓人眼球,有一种控制全场的魅力,舞跳的非常好。
从林子聪的歌声中庄斯展能听的出他对歌曲投入的感情,庄斯展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。
唱歌就是要有感情,否则无法打动听众。
倾听林子聪抱着吉他坐在吧凳上唱的慢歌,庄斯展能够感觉的到他爱音乐,爱唱歌,这份心意似乎被他整个人,而不仅仅是歌声和音乐本身传递给了我。
舞台上的他似乎在散发光芒。
听过了林子聪的歌,在庄斯展的心目中林子聪仍然是那个自傲自负自满自我的人。
同时,庄斯展又觉得身为音乐人,没有一点自傲那是不行的,林子聪今时今日贵为小天王,他又如此年轻,自负自满亦不为过。
他对他的音乐有自信,这份自信心庄斯展很欣赏。
看完这场音乐会,庄斯展一个人悄然离去。
回到家,他打开有着林子聪资料的文件夹,又看了一遍,心里面原本对林子聪这个人的印象,有了些许改观。
“今天你为什么又不去公司?”
和明在林子聪的音乐室里质问他。
“你烦死了!”
林子聪拨了拨后颈处的头发,语气很不耐烦。
“你是不是不打算出这张唱片了?”
“不是。”
“你是不是自始至终不打算跟庄斯展见面?”
“不是。”
和明很无奈地叹息,“真是要被你气死了,你到底在怕他什么?”
林子聪猛地抬头,黑而亮的眼眸掠过寒光,“我才没有怕他!
我只是一想到他就心里不舒服,我不愿意见他。”
“你到底在闹什么别扭。”
“你管不着。”
和明哭笑不得地坐下来劝说道,“斯展是真心要做好这张唱片,如果你去开过会,听过他对选歌、编曲,以及推广宣传的意见,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他。
他是学院派出身没错,也是古典音乐和民乐的支持者,可是这不代表他不懂流行乐,也不代表他不懂得如何令一张唱片大卖。
现在市场这样不景气,有这么一位从音乐理念到营销观念都是一流的人才来为你制作唱片,我看不出他到底能有哪里令你不满意。”
“你干嘛这么替他说话!”
林子聪很不满意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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